欢迎访问 新能源热线网!
自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北京的垃圾分类从此步入强制时代。《条例》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由倡导性上升为义务性条款,并明确了对生活垃圾混投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的处罚措施。
近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北京市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波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各行各业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十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落实好主体责任。
日前,在月坛南街的西单商场万方店超市,执法人员发现在售卖生鲜、水果蔬菜的多个区域,均使用纸箱、塑料筐等容器放置生活垃圾,且这些容器表面无任何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个别容器里还有矿泉水瓶、废纸屑等可回收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放的情况。按照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应当设置带有明确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一旦标识缺失,容易误导店员和顾客将生活垃圾混投混扔。而在检查超市生活垃圾贮存点时,执法人员还发现了几个污渍斑斑的其他垃圾筒,打开筒内黑色垃圾袋有菜叶等厨余垃圾被混放的情况,经调查,该垃圾筒是在西单商场万方店楼上经营的京味斋北京牡丹烤鸭月坛店所有。月坛街道综合执法队当场责令存在问题的超市和餐馆立即整改,并开具谈话通知书对其立案调查。
据了解,自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截至7月中旬,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对1.3万余家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进行了检查,其中存在问题的超市有1118家,存在问题率为8.2%;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并管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
相信随着《条例》出台时间的增长,人们的垃圾分类意识逐渐养成,公共场所会进一步完善其垃圾分类处理问题,不仅是为了保护环境,更是为了商家更长远的利益。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新能源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新能源热线网 xnyr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904号-30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